党员可以移民到美国吗?
可以,然后我们最近处理了很多党员的案子。然后是讲就是冷战的时候,就是这是50年代,美国进行了一个法条,规定那些人不能移民到美国。意思就是,这个法条到现在为止写了党员不允许成为美国绿卡持有者,就是不允许移民到美国。
可以,然后我们最近处理了很多党员的案子。然后是讲就是冷战的时候,就是这是50年代,美国进行了一个法条,规定那些人不能移民到美国。意思就是,这个法条到现在为止写了党员不允许成为美国绿卡持有者,就是不允许移民到美国。
然后我只能猜测,有几个情况。首先就是,如果你申请的信息在美国境内,并且你允许同时提交I-130和485,特别是美国公民的配偶、小于21岁的子女或者父母,这些都允许同时提交I-130和485。那很快,I-130和485一起提交,很多情况下大部分都是一年之内,很多都是10个月就批准。
就是因为,我们也没有办法给出感情的建议,那只能说从移民法的角度来回答。如果这个婚姻在485批准之前就是已经不存在了的话,这个婚姻绿卡相当于就是申请失败,移民局是不会通过的。但是说只是在劈腿的阶段,没有到离婚的话,就是如果这个婚姻一直存续的话,理论上移民局还是有可能可以批准这个绿卡的。
我们观察到很多客户,可能会在出生公证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办理的其实不是出生公证,而是亲属关系公证,这个是不可以的,是一定要是出生公证,证明这个申请的这个人是几几年几月几号在哪里出生,然后他的父亲是谁,母亲是谁,这个样子,不能是亲属关系的公证。
一般来说可以,但没有人能保证你一定可以入境。核心问题在于是否存在冲突,因为已经提交了I-130,这就表明你在申请移民。在此期间,使用旅游签证入境美国,海关是否会允许呢? 虽然确实存在冲突,但实际上我们有很多客户在同样的情况下,即便I-130已批准,
所以,像他提出的情况,如果父母曾经,不管是父母还是哪一个亲戚,如果之前被申请旅游签证,被拒签的理由就是领事馆怀疑有移民倾向,那其实这对他们之后申请移民没有直接冲突,所以这本身不代表有问题。可是,如果领事馆拒签的理由是因为他们认为父母或者哪个亲戚在撒谎
所以,485有这么一个问题,就是你曾经有没有为了获得签证或者移民福利,或者美国政府的福利,有没有提供虚假的信息或者材料。然后这个情况听起来,移民局知道他有这个情况,所以按理来讲那个问题应该回答是。 然后什么时候申请601,你可以选择就是跟485一起提交,或者就是再说。
这个母亲的信息因为在中国以前根本没有这样的记录,所以很难去查,因此就只写了“已故”。在填写485表时,我的理解是需要保持一致。那么在填485表时,如果我不填写他们的出生年月日,可以吗?
如果确实不知道,也可以填写“未知”。
F4亲属移民还差一个半月,不知道今年会不会排到,这个我觉得恐怕我们没有办法回答。对,所以F4是美国公民申请兄弟姐妹,然后他应该是亲属移民里面最长的排期,可能15年左右。
所以他的意思是,国务院每个月发布新的排期表,但是虽然是新的排期表,并不代表你的种类有进展。
关于一个入籍的问题就是,我们在入籍的时候,我们三年或者几年,我们填了那个税务申报表和那个F8的表。但是我们现在发现之前就是我们比较偷懒,有些账户我们没有申报,但是里面的钱不多,就很少的钱。但是我就不知道说,如果说被查出来的话,会不会影响到入籍的问题。
这个不现实。他提出的第一个方案更现实,就是提交I-130。因为关键是你提交I-130后,作为绿卡持有者的配偶,你需要等排期,才允许提交I-485。我们都不知道排期的变化速度会有多快或多慢。他前段时间的进展相当快,但没人知道下个月会怎么样,或者90天之内会有什么变化。
所以这是申请亲属移民,申请结婚移民,基本上是第一个决定,然后也是这个申请中最大的一个决定,就是你开始申请这之前,你应该先决定你计划在美国境外等待,还是在美国境内等待,因为这是两个不同的流程,然后他们也有一定的冲突。
我觉得你不如就是先申请公民。但是问题是还有一个规则,要求特殊申请入籍的时候,如果你没有绿卡,还需要补办你的绿卡。所以在你这个情况,既可以申请入籍,但也需要申请补办丢失的绿卡。不过这个顺序不重要。你不需要先申请绿卡才能申请入籍,更不需要等绿卡到手才可以申请入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