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通过免签计划(ESTA)进入美国的华人朋友,在入境后与美国公民结婚后,会产生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我可以在ESTA身份下申请婚姻绿卡吗?
答案是:可以,但需要谨慎规划,避免触发“签证欺诈”的怀疑。
什么是ESTA?
ESTA 是美国对包括台湾在内的某些国家/地区开放的免签证计划(Visa Waiver Program)。持ESTA入境的人可以在美国停留最多90天,但不能延期,也不能更改为其他非移民身份,比如学生签证。
不过,如果你在这90天期间与美国公民结婚,并且符合绿卡申请的其他条件,那你是有可能通过婚姻途径申请调整身份,拿到绿卡的。
重点在于“90天规则”
申请婚姻绿卡时,时间点非常关键。一般来说,申请人有两个选择:
- 在90天之内提交I-485绿卡申请;
- 等到90天过后再提交申请,即使这意味着身份已经失效了一段时间。
这两种做法各有利弊,关键在于理解所谓的**“90天规则”**。
美国移民局(USCIS)在审查绿卡申请时,会参考这条“90天规则”来判断你入境时的意图。如果你在持非移民身份(比如ESTA)入境后90天内申请绿卡,移民局可能会认为你一开始入境时就打算移民,从而怀疑你存在签证欺诈。
而如果你在90天之后才提交绿卡申请,即便此时你的ESTA身份已经过期,移民局通常不会认为你一开始有移民意图,因此更不容易被质疑签证欺诈。
那么该怎么选择?
这个问题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答案。你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以及你和配偶是否愿意冒一定的风险,来做出决定。
有些人选择在合法停留期内(90天内)就递交申请,节省时间;也有人选择在身份过期后等待一段时间再递交,以降低签证欺诈的风险。我们建议,在做出决定前最好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根据个案做出最合适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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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