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情况肯定是申请过庇护,然后去面谈。在面谈时,移民局拒绝了他的庇护申请,并将他转到移民法院,进入递解程序。之后,法院将他的案子行政关闭。
因此,他已经提交了I-130,正常情况下,下一个步骤是提交I-485。但是问题在于,法院的案子仍然存在。虽然称之为行政关闭,但这个案子实际上仍在。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有递解案件,移民局就没有管辖权处理他的I-485,只有移民法院有管辖权处理他的I-485。
所以,他下一个步骤并不是向移民局提交I-485,而是要求法院将他的庇护案件和递解案件彻底终止或关闭,而不是仅仅行政关闭。只有在案件关闭之后,他才能向移民局提交I-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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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