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问:我和美国公民结了婚,正在申请婚姻绿卡。我的I-130表已经获批。我当初是在没有签证的情况下入境美国的,就是偷渡入境。我知道我接下来需要申请I-601A豁免,请问申请I-601A豁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何博亚律师答:在提交I-601A表时,一定要附上所需的所有证据。美国移民局所需的文件清单如下:
- I-130表的批准信;
- 您与所有符合条件的亲属的关系证明;
- 符合条件的亲属的移民身份证明(公民身份或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 能证明如果您不得返回美国,符合条件的亲属将会遭受极度困难的证据;
- 如果有任何犯罪记录,需要提供相关的结案单。
如果您无法提交上述任何必需的证据,那么您可以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宣誓书,解释您无法提供某些证据或文件的原因。
我需要什么文件来证明,如果我需要离开美国,我的妻子将遭受极度困难?
在确定极度困难情况时,美国移民局考虑的因素包括:
- 健康:医疗专业人员出具的医疗文件或评估;
- 财务考虑因素:工作和每月支出证明;
- 教育:继续教育、当前学校成绩单、毕业证书;
- 个人考虑因素:美国近亲、在美居住时长以及社区关系的证明。可以提供出生证来证明家庭关系,以及亲朋好友的宣誓书;
- 其他特殊因素,如文化、语言相关、宗教信仰障碍和对迫害的切实担忧,或无法进入提供保护的机构。您的律师还应该提供关于您的原籍国的报告。
如果我的美国公民女儿为我提交了I-130表格,她会被视为我的“符合条件的亲属”吗?
不会。只有配偶或父母才有资格被视为I-601A豁免的符合条件的亲属。美国移民局不会考虑子女所经历的极度困难,除非会影响到您配偶或父母将遭受的极度困难。
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