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提问:我在过去两年获得了A5卡身份,现在是合法永久居民,我想申请我的亲属移民美国,请问我应该递交I-730表格还是I-130表格?
何博亚律师回答:只要您和您的亲属符合条件,您可以选择递交I-730表格或I-130表格,还可以同时递交I-130和I-730表格。
如果您生活在美国,并且作为主申请人获得了A5卡身份,那么您可以为您的配偶或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递交I-730表格。不过,您必须在获得A5卡身份后的两年内递交I-730申请。如果您已经调整身份成为了合法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那么您可以选择递交I-730表格或I-130表格。您还可以同时递交I-130和I-730表格。
递交I-730申请有几个好处。首先,递交I-730申请的话,美国移民局目前不收取任何费用。递交I-730表格也不需要作为担保人,不需要提供您的税单或收入证明。此外,I-730表格的受益人不需要面对排期。
如果您的I-730申请被批准了而您的亲属生活在美国境外,那么您的亲属需要在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92签证”。您的亲属需要在美国境外的领事馆参加面试。如果您的亲属已经在美国,那么他们则需要在美国移民局办事处参加面试。面试的主要目的是确认你们之间的关系,并确保您的亲属不构成对社会的安全威胁。
相反,绿卡持有者递交I-130表格需要支付移民局的手续费。作为申请人,您必须提交I-864经济担保书表格,为通过I-130表格的亲属提供担保。如果您的收入低于贫困线的125%,那么担保的过程将更加复杂。此外,虽然绿卡持有者的受益人目前没有排期,将来可能会有比较长的排期。
您可以有选择性的递交I-730或I-30申请,或者可以同时递交两个表格。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您只能递交I-130表格,而不能递交I-730表格,例如:
- 您与受益人的关系建立在您获得庇护身份之后。
- 您在获得A5卡两年期限后提交申请。
- 您已入籍,现在是美国公民。
- 您的子女在您获得庇护身份之日时已年满21岁。
- 您的子女未被列入您的I-589表格。
- 您的子女现已结婚。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您可以为已婚成年子女提交I-130表格。但是,如果您是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那么您就不能申请已婚子女移民。
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