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问:我10多年前进入了美国,当时没有经过海关的检查,就是偷渡入境。另外,我在美国有重罪记录。我现在跟美国公民结婚并准备申请婚姻绿卡。据我所了解,我需要申请豁免才能获得绿卡。请问我要提交哪种豁免申请?I-601和I-601A豁免有何区别?
何博亚律师答:I-601和I-601A的流程和要求有所不同。
I-601A豁免是什么?
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第212(a)(9)(B)条,如果您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180天然后离开美国,您将受到3年禁止入境的限制,之后才能返回美国。如果您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1年然后离开美国,您将受到10年禁止入境的限制,之后才能返回美国。
如果您的配偶或父母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您可以提交I-601A表格,请求豁免3年或10年禁令的限制。申请I-601A豁免的时候,您需要证明如果您无法返回美国的话,您的美国亲戚将遭受极度困难。
只有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提交I-601A表格申请豁免:
- 您的配偶或父母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 您偷渡入境美国并在美国非法滞留超过180天;
- 如果您不能返回美国,您的配偶或父母将遭受极度困难;
- 您还在美国;及
- 您至少年满17岁。非法逗留在个人年满18岁后才开始累积。但是,美国国务院允许个人在17岁时选择申请豁免。
请注意,只有您偷渡入境美国才需要提交I-601A豁免。如果您合法地入境美国并且逾期滞留,只要您没有离开美国您就不需要提交I-601A豁免。
I-601A表是一个独立的申请。不能将I-601A表随其他任何申请一起提交。如果您随其他表格一起提交I-601A表,那么您的I-601A申请将被拒绝。
只有在I-130表被批准后才能提交I-601A表。如果I-601A表获批,那么您必须离开美国,在美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参加移民签证面谈。然后领事官员将决定您是否有资格获得移民签证。
I-601豁免是什么?
如果您因为任何以下的情况所以没有资格申请绿卡,那么您可能有资格提交I-601表格要求豁免:
- 移民欺诈或虚假陈述;
- 涉及道德败坏的罪行;
- 极权主义政党成员;
- 走私;
- 违反移民法后非法逗留;或
- 传染性疾病。
I-601表可随以下申请同时提交:
- 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或K签证;
- 调整身份(I-485);
- 临时保护身份(I-821)。
如果您的I-601表获批,您获得的豁免将仅适用于您申请中包含的不可获得绿卡的理由。因此,您必须披露所有可能导致您没有资格获得绿卡的行为。

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