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751申请还在处理中,可以申请入籍吗?
只要您符合以下条件,即使您的I-751解除条件申请仍在等待移民局处理,您也可以先提交入籍申请。
申请K1未婚签证还是配偶签证主要取决于美国申请人的移民身份以及你们是否已经结婚。只有美国公民的未婚妻(夫)才能申请K-1未婚签证。合法永久居民的未婚妻(夫)不能申请K-1签证。如果你们在过去的两年中见过面,但在近期无法结婚,那么申请K1未婚签证更好,这样您的未婚妻(夫)可以更快地来到美国。如果你们已经结婚,那么只能申请配偶签证。
如果亲朋好友可以写支持信证明你们婚姻的真实性,对你们的绿卡申请会有帮助。美国移民局收到婚姻绿卡申请时,移民局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确定哪些申请是假的,哪些是真实的。仅仅为了获得绿卡而假结婚的人通常不会把结婚的事情告诉亲朋好友。因此,亲朋好友的支持信是证明你们是真正的婚姻关系的好方法。
申请婚姻绿卡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细节。您需要确保表格上的信息都正确,也需要提交所有相关的材料。您还需要确保您递交的是正确版本的表格,支付的是正确的费用。但是就算您犯一些错误,移民局在每个环节都会给您补救的机会,而不会直接拒绝您的申请。
您必须按时去录指纹。如果您错过录指纹的日期,而且没有提前通知移民局,移民局很有可能会直接拒绝您的申请。因此,如果您确定不能按时去录指纹,那么您必须立刻通知移民局并要求移民局重新安排录制指纹的日期。
成为美国公民并不会影响您妻子的申请。目前,美国公民的配偶和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办理移民申请的时间是相同的,绿卡持有者的配偶目前也不需要等排期才能获得移民签证或绿卡。但是绿卡持有者和公民申请孩子还是有比较大的区别。绿卡持有者申请境外的配偶和小孩只需要提交一份I-130申请表格。同一个I-130表格也可以申请配偶,也可以申请孩子。但是公民的配偶不能带小孩。
如果您的I-485调整身份申请仍在处理中,您就离开了美国,而且还没有拿到回美纸,那么您将被视为放弃了I-485申请。您不能直接回美国参加I-485绿卡申请的面谈。但是移民局仍然可以继续处理您的I-130表格。移民局批准您的I-130申请表格之后,您还可以使用领事馆程序在美国境外获得移民签证。
在您的婚姻绿卡申请处理期间,您仍然可以提交家暴绿卡申请。而且在申请家暴绿卡之前,您无需撤回您的婚姻绿卡申请。如果您的I-130申请表格是由施虐配偶提交的,那么您可以将I-130申请的优先日期转移到您的I-360 VAWA申请。
与施虐配偶离婚并不会影响您的家暴绿卡申请。但是,如果您在VAWA申请获批之前再婚,移民局就会拒绝您的绿卡申请。此外,即使在批准您的绿卡申请后才发现您在获批之前再婚了,移民局也会撤销对您申请的批准。您在VAWA申请获批之后再婚对您的申请没有影响。
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并与有子女的人结婚,那么对方的子女可能会成为您的继子女。根据移民法的规则,如果您在孩子满18岁之前与其亲生父母结婚,该子女就是您合法的“继子女”。您可以为您的继子女申请移民签证,就像为自己的亲生子女申请一样。您并不需要先依法收养继子女才能申请他们移民到美国。
在为外籍家庭成员申请移民时,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必须证明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支持该家庭成员在美国的生活费用。这一规定的目的是确保该外籍家庭成员不会成为美国的公共负担。美国申请人必须提交最近一年的完整报单。美国申请人可以提供最近三年的税单,但只有最近一年的税单是必须要提交的。
即使您没有和施虐配偶离婚,您也可以通过VAWA申请家暴绿卡。由于经济资源有限,而且安全受到施虐配偶的威胁,非移民配偶通常无法离开或与施虐配偶离婚。美国移民局不会因为受虐者仍与施虐配偶在一起而惩罚受虐者。在提交VAWA家暴绿卡申请时,您应撰写一份个人陈述,说明您所遭受的虐待,以及您没有和施虐配偶离婚的原因。
身为美国公民的好处之一是您可以提交K-1签证,让您的外籍未婚夫/妻可以到美国。但是,要想获得K-1未婚夫妻签证,在提交K-1签证申请之前的两年内,您和您的未婚夫/妻必须见过面。如果在过去两年中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你们未曾见过面,那么您可能没有资格申请K-1签证。
申请婚姻绿卡的时候,美国申请者(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需要证明他的家庭收入能达到移民法的最低标准。如果受益人满足以下的条件,美国申请者可以将受益人的收入计入其家庭收入(1)受益人和美国申请者住在一起,(2)受益人持有允许在美国境内工作的移民身份,及(3)受益人获得绿卡之前,受益人的收入将继续来自合法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