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为,我们也没有办法给出感情的建议,那只能说从移民法的角度来回答。如果这个婚姻在485批准之前就是已经不存在了的话,这个婚姻绿卡相当于就是申请失败,移民局是不会通过的。但是说只是在劈腿的阶段,没有到离婚的话,就是如果这个婚姻一直存续的话,理论上移民局还是有可能可以批准这个绿卡的。
但是如果看这个对象他愿不愿意配合,如果你抽到要去面谈,那这个对象如果不愿意的话,确实,毕竟这是婚姻绿卡的申请。它的一个很重要的要求就是需要这个婚姻的关系是真实的、有效的。那如果已经,这个感情都出现危机的话,确实有可能会影响到这个申请。但是建议怎么做,这个我们就没有办法给出更多从移民法上的建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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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