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了EB3已经有了一个优先日期,那我如果之后再申请NIW的话能不能用这个EB3的优先日期呢?
大家好上次我们直播的时候有观众朋友提了这个问题。那我们这次就统一的回答一下。我想这位观众朋友应该想问的是他能不能用他那个更早的EB3的優先日期去排他NIW的排期。那如果他的这个EB3和NIW都是通过的状态,那么是可以的。
不仅EB2和EB3之间可以这个样子呢,那EB1其实也可以。也就是说如果您有一个比较早的EB2或者EB3的优先日期之后呢您的EB1申请也获得通过,那只要这前后两个的申请都是通过的状态您就可以把之前的那个优先日期用来排后面那个EB1的排期。
不过这样做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首先就是呢这个优先日期关联的I-140必须是已经获批的,因为只有已经获批的I-140他的优先日才是被固定下来的。如果您的这个I-140最后被移民局拒绝了那不管这个优先日期他多早都是不能使用的。
另外呢如果您的I-140获批了但是最后移民局却因为欺诈或者实质性错误或者跟他关联的劳工证被劳工部撤回了等等原因,最后撤销了这个I-140的批准,那么相连的优先日期也是不可以使用的。其次就是必须是同一个人的申请的优先日期比如说即使是配偶之间也不可以把一个人的更早的EB2或者EB3的优先日期用在另外一个人的EB1的排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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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韦弦律师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各类职业移民和亲属移民的申请,以及相关客户咨询。 张律师在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获得了法律博士学位,在那之前,她在西南财经大学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她持有美国马萨诸塞州律师证和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加入博亚移民前,她在美国中型移民律所工作,主要负责EB-1A, EB-1B, EB2 NIW, O1等职业移民申请、补件和意向拒绝的回复,以及上诉,尤其着重处理高学位人士和商务人士的职业移民申请。就读法学院期间,她曾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和中国基层法院实习。张律师精通国语和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