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又需要PD,又需要I-601A豁免?

什么情况下又需要PD,又需要I-601A豁免?

客户问:几年前,我未持有签证非法入境了美国,也就是偷渡入境美国。我因此被抓了并进入了驱逐程序。移民法官下令将我驱逐出境。我现在人还在美国,而且我和一位美国公民结婚了。请问如果我申请检控自由裁量权(prosecutorial discretion),是否也需要提交I-601A豁免申请?

何博亚律师答:检控自由裁量权(prosecutorial discretion,缩写为“PD”)和I-601A豁免是两种不同的程序,解决的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您想以亲属移民身份申请美国绿卡,但您目前正处于驱逐程序中,那么您需要申请PD,把您的移民法庭案件给关闭。如果您是未经检查入境的美国(偷渡入境的),那么您需要申请I-601A豁免才能获得绿卡。如果您是未经检查入境的美国并进入了驱逐程序,那么您有需要申请PD,有需要申请I-601A豁免。

如果您属于以上的情况并需要申请PD还有I-601A豁免,您获得绿卡需要完成以下的步骤:

  1. 向移民局提交I-130表格赫相关证据来证明你们婚姻关系;
  2. 移民局批准您的I-130表格后,您必须向ICE的律师提交PD请求,要求ICE同意把您的移民法庭案子给关闭。如果ICE同意,您的移民律师和ICE的律师将提交联合动议,终止移民法庭对您的驱逐程序;
  3. 移民法官签署命令驳回您的驱逐案件后,您必须向移民局提交I-601A表格及相关证据。同时,您必须通知国家签证中心您正在申请I-601A豁免并计划参加领事面试;
  4. 移民局批准您的I-601A豁免后,您必须向国家签证中心提交所需的文件和信息。国家签证中心将把您的案件转至适用的美国领事馆;
  5. 美国领事馆将安排您在美国境外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您将获得移民签证。持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后,您将收到邮寄给您的绿卡。

申请PD和I-601A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申请PD时,您必须提供与I-601A豁免相同的证据。例如,您必须提供:

  • 您的个人声明,说明您为什么应该被授予PD;
  • 直系亲属的合法身份证明、结婚证;
  • 您本人的身份文件,如有效护照或出生证;
  • 您的直系亲属正在接受任何治疗的证明,包括心理障碍或任何形式的残疾;及
  • 您自入境之日起至今的良好道德品质证明,如美国国税局的纳税记录、联邦调查局或州背景调查、亲朋好友的证明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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