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问:十年前,我侄女和她的母亲在无签证的情况下非法入境了美国。我侄女的母亲几年前已经被驱逐出境了,我侄女最近也进入了递解程序。我侄女现在只有16岁,请问我们可以为她申请检控裁量权(Prosecutorial Discretion,PD)吗?
何博亚律师答:可以。如果您的侄女可以立即获得其他形式的救济,那么您们就可以提交PD申请来驳回她的递解程序。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对未成年儿童给予特别的考量,并且在确定未成年人是否有资格获得检控裁量权时,ICE将他们的年幼纳为积极因素之一。
居留在美国且没有合法身份的所有儿童,只要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就可以申请以下类型的救济:
- 特殊青少年移民身份(SIJS);
- 反妇女暴力法(VAWA);
- 受害者签证(U-Visa);
- 人口贩卖受害者签证(T Visa);
- 难民;
- 临时保护身份(TPS);
- 幼童抵达者暂缓驱逐(DACA);及
- 家属签证。
如果PD申请被拒,孩子还有什么办法吗?
如果孩子的PD申请被拒,或者不符合上述救济形式的资格要求,孩子仍然可以向移民法院申请“非合法永久居民递解取消”(Non-LPR Cancellation of Removal),或依据“受虐待配偶或子女递解取消特别规定”(Special Rule Cancellation of Removal for Battered Spouse or Child)申请取消递解。
如果孩子的第一次PD申请被拒,而孩子的情况在此之后发生了改变,那么孩子可以根据这些新变化的情况再次提交新的PD申请。
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