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提问:我与美国公民结婚好几年了,但我一直没有申请过绿卡。最近,我的美国公民配偶去世了。请问我还能申请绿卡吗?
何博亚律师回答:可以申请。如果您的美国公民配偶最近去世了,而且您还没有递交过绿卡申请,那么您可能需要尽快采取行动。
如果您是美国公民的遗孀,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您可以自己申请绿卡。首先,您必须在您的美国公民配偶去世后两年内递交申请。此外,在配偶去世后,在您获得绿卡之前您不能再婚。当然,您还要证明你们曾今的婚姻是真实善意的婚姻,并且在您的配偶去世时,你们在法律上不是处于分居或离婚的状态。
丧偶绿卡的申请还可以包括该段婚姻内所生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
丧偶绿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为了证明您符合资格,您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 配偶的死亡证明;
- 配偶的美国公民身份证明(美国出生证明或入籍公民纸);
- 结婚证;
- 您的出生公证;
- 护照照片;
- 证明您与已故配偶的婚姻是真实善意的证据。
您要递交的是已故美国公民配偶绿卡申请的I-360表格,而不是外籍人亲属绿卡申请的I-130表格。如果您在美国,您可以同时递交I-360表格和I-485表格来申请绿卡。此外,您无需提交I-864表格或证明您与您配偶之前的收入。
如果美国公民配偶在去世前已经为受益人递交了I-130表格申请,美国公民遗孀将有资格继续完成申请的程序。表格I-130将自动转为表格I-360来进行自我申请,美国公民遗孀就不需要重新递交申请。所需的证据与以上未曾递交过I-130表格的申请所列证据相同。
如果受益人的已故配偶只是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而不是美国公民,上述方法则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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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
請問我跟美國公民結婚,他72歲已經在領退休金-而我也68歲了-還沒有申請到綠卡的時候,如果他因病逝-我申請遺孀綠卡-還可以申請他的退休金嗎?
我的专业是移民,我对退休金的规则不够了解。据我所了解可以,但是最好问会计师或其他方面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