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提问:我是美国公民,我妻子是中国公民。她有一个12岁的儿子。现在,我想为我的妻子以及她的儿子(我的继子)提交绿卡申请。请问为继子女申请绿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何博亚律师答:只要满足以下条件,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可以为继子女申请绿卡:
- 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与继子女的生父/母结婚时,继子女尚未满18周岁;以及
- 两者的婚姻是真实合法的,而不是为了获得移民利益而缔结的虚假婚姻。
为了证明您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必须提供以下的材料:
美国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美国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必须提供以下的文件:
- 出生证(申请人出生于美国)。
- 公民证书(申请人通过入籍获得公民身份)。
- 绿卡(申请人是永久居民)。
- 本年度收入证明:例如工资条、工资支票或雇主的信函。
- 最近纳税年度的纳税申报表。
外籍继子女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外籍继子女需要提供以下的材料:
- 出生公证书。
- 护照主页。
- 最近一次入境美国的签证(受益人在美国)。
- 两张护照类照片(2 x 2英寸,白底)。
证明美国申请人与继子女生父/母婚姻有效性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美国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与继子女生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为此,双方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 结婚证。
- 任何前婚姻的离婚证。
- 如果美国申请人已经为继子女的生父/母提交了移民申请,必须提供申请回执或批准信。
- 如果美国申请人还没有为继子女的生父/母提交移民申请,美国申请人必须解释原因。
- 足以证明美国申请人与继子女生父/母之间的婚姻真实有效的任何其他材料,包括:
- 婚姻期间所生子女的出生证。
- 共住证明,包括:
- 契约或租约。
- 水电费账单。
- 共同账户和资产证明,包括:
- 税单。
- 银行账户的月度报表。
- 信用卡的月度报表。
- 人寿保险单。
- 健康保险单。
- 汽车证。
- 合影,包括婚礼照片和日常生活照片。
- 朋友或家属写的信函,说明双方是如何相识的,并提供可以证明双方存在真正婚姻关系的观察评论。
- 当事人写的信函,说明双方是如何认识彼此并决定结婚的。
- 旅行证明,包括带有出入境印章的护照页、酒店收据和登机牌。
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