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提问:现在是2022年1月份,我打算申请婚姻绿卡。我知道申请绿卡需要提供最近一年的税单,可是我还没有报2021年的税。请问我申请婚姻绿卡的时候需要提供2021年还是2020年的税单呢?
何博亚律师回答:每年的这个时候,很多客户都会问到这个问题。在申请婚姻绿卡或其它亲属移民时,美国申请者(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需要提供最近一年的税单。我们可以按三种不同的情况来处理:
第一种情况:在今年的报税截止日期(4月18日)之前递交绿卡申请,但是还没有报2021年的税,那么你需要提供2020年的税单,而不是2021年的税单。
第二种情况:在4月18日之前递交绿卡申请,而且已经报了2021年的税,那么你需要提供2021年的税单。
第三种情况:在4月18日之后递交绿卡申请,无论你去年的税是否已报,都要提供去年的税单,也就是2021年的税单。
以上就是有关该问题的三种情况,总而言之,要提供2020年还是2021年的税单,主要取决于你是否已申报2021年的税,以及绿卡申请日期是否超过税务局的截止日期(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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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