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问:在我和美国公民丈夫生活在一起时,他为我提交了婚姻绿卡申请,包括I-130和I-485申请表。我的申请已经等待了好几个月了。但是由于我丈夫最近虐待我,我不得不从家里搬出去了。我现在想通过VAWA申请家暴绿卡。请问在我的婚姻绿卡申请处理期间,我可以申请家暴绿卡吗?是否必须先要求移民局撤回我的婚姻绿卡申请才能申请家暴绿卡?
何博亚律师答:在您的婚姻绿卡申请处理期间,您仍然可以提交家暴绿卡申请。而且在申请家暴绿卡之前,您无需撤回您的婚姻绿卡申请。如果您的I-130申请表格是由施虐配偶提交的,那么您可以将I-130申请的优先日期转移到您的I-360 VAWA申请。
如何将I-130表格的优先日期转至I-360表格?
如果移民局还没有裁定您的I-130申请,并且您和您的配偶都没有撤回I-130申请,那么您可以将I-130表格的优先日期转移到您的I-360 VAWA申请。您递交家暴绿卡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家暴绿卡所需要的所有材料,也需要附加I-130表格的受理回执。
如果移民局已经裁定了您的I-130申请,或者您或您配偶已经撤回了I-130申请,那么您就不能将I-130申请的优先日期转移到I-360申请。您只能提交新的身份调整申请。
转移申请必须尽早提出,以便移民局拥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您的请求,也可以避免施暴者撤回您的绿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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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