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提问:我在美国境内。我的丈夫是绿卡持有者,我没有身份。我们的关系最近恶化了,老公不仅不愿意为我申请绿卡而且开始多方面虐待我,所以我决定申请家暴绿卡。请问我需要先提交I-360表,还是我可以同时提交I-360和I-485?
何博亚律师回答:根据《暴力侵害妇女法案》(“VAWA”),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能有资格获得绿卡或移民签证。你申请VAWA并不需要施暴家庭成员的同意。
如果你在美国而且是施暴家庭成员的“直系亲属”,那么你申请VAWA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申请绿卡,可以同时提交I-360表格和I-485表格。“直系亲属”指:(1)美国公民的配偶;(2)美国公民的父母(如果美国公民满21周岁);以及(3)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下未婚子女。
如果你不属于“直系亲属”,首先你必须确定你所属于的亲属种类需不需要等排期。例如,目前(1)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和(2)合法永久居民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都不需要等排期。因此,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和小孩也可以同时提交I-360表格和I-485表格。
如果你所属于的亲属种类要求等排期,那么你必须首先提交I-360表格。在美国移民局处理I-360表格期间,如果你的优先日期排期到了,你可以提交I-485表格。如果你的优先日期排期还未到,那么你必须等到优先日期排期到了,再提交I-485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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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
何博亚律师你好
我来美国17年了,政治庇护失败,现在有递解令,我与绿卡持有者结婚,我可以申请130吗?
可以,可是一定会很难。需要申请豁免,也需要处理递解令。
请问博亚律师,我是vawa十年绿卡持有者。我的孩子17岁去年通过留学签证来美国念书。他的i130去年在网上递交出去,我看b表可以提交i485了。如果我申请他绿卡,I-485是寄到凤凰城的移民局还是寄到内布拉斯加州nsc移民局?我的居住地是内华达州。
你需要查看I-485的说明。I-485的说明有解释需要寄到哪个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