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问:我和一个美国公民结了婚,但是他虐待我。为了逃离他的虐待,我搬出了我们共同居住的家。我正在准备通过VAWA申请家暴绿卡,但是我已经不再和虐待我的配偶生活在一起了。请问我们不住在一起是否会影响我的家暴绿卡申请?我需要提供什么文件来证明我曾经与施虐者住在一起?
何博亚律师答:如果您因遭受殴打或极端虐待而申请绿卡,那么您必须t提交可以证明您曾与施虐的配偶生活在一起的证据。但是,在您申请VAWA家暴绿卡的时候,您可以不和施虐配偶住在一起。您完全可以等到分居后再提交家暴绿卡申请。
根据《暴力侵害妇女法案》(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VAWA),如果您因遭受殴打或极端虐待而申请绿卡,那么您必须提交以下各项证据:
- 可以证明施虐者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证据;
- 可以证明您与施虐者之间现在是或曾经是真实婚姻关系的证据;
- 可以证明配偶殴打或极端虐待您的证据;
- 可以证明您具备良好道德品质的证据;及
- 可以证明您和施虐者同住的证据。
2022年2月10日,美国移民局发布了对VAWA申请人“共同居住”要求的解释修改。移民局现在只要求家暴绿卡申请人证明其在过去的任何时候曾与施虐者住在一起。这里的“任何时候”包括婚前与意向配偶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以及在婚姻期间与施虐配偶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如果您在婚姻期间无法继续与施虐配偶生活在一起,这并不会影响您的VAWA申请。在提交VAWA申请时以及在VAWA申请处理的整个过程中,您都不需要和虐待您的配偶住在一起。
您必须提供能证明您和施虐配偶曾生活在一起的证明。有说服力的同住证据包括:
- 租约或房产证;
- 水电费账单;
- 邮寄至你们同住地址的信函;
- 显示同住地址的医疗记录;
- 显示同住地址的税单;
- 房东、邻居或朋友出具的证词,证明您和配偶曾住在同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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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